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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知识库->应急电源(EPS)系列


应急电源的用途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把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负荷定义为 "一级负荷"。
例如:消防设施属于一级负荷。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电源作为第二路或第三路供电。

应急电源就是一种能够为一级负荷提供独立的第二路供电的电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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